宜丰县车上乡防洪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丰县车上乡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丰县车上乡防洪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丰县车上乡 。
2.2招标金额:施工标8389866.44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预计 2018年12月1日开工,2019年5月30日完工。(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贰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师等3个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五险一金”缴纳原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十二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12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
(8)五险一金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登入用户信息和在网上下载证明图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6日起至2018年11月2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委托人由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水利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及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参公人员或者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4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五险一金”缴纳原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十二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12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
7.7.五险一金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登入用户信息和在网上下载证明图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7.8投标施工企业须提供可在网上查询的银行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
7.9本工程所产生的所有地方税收及附加税费均应在工程所在地缴纳,中标公示期满后,到宜丰县地方相关机构签订《纳税承诺书》,并办理法人登记或注册登记。
7.10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宜丰县水务局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5-275620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信息港、乐动网页版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丰县车上乡防洪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人电话:13576504052
招标代理机构:乐动网页版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500号丰和都会3栋2单元1201室
联 系 人:潘工 联系人电话: 0791-88535100
2018年 11 月6日